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的通知》(苏社管〔2017〕10号),我省全省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检查工作已结束,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获得合格。8月9日,省民政厅公布了第一批名单,全省性社会团体共有306家获年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