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新当选樊海宏会长发表讲话)
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21年3月1日在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协会章程和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监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等负责人,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副主任樊海宏兼任会长。江苏省民政厅2021年4月8日核准同意。
【业务范围】
开展跨境、跨区域经贸、环保、人才、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提供信息、培训、调研、中介服务。具体如下:
围绕区域经济、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发展,跨区域交流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等方面,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政策措施、标杆和示范、技术研究及全域一体化重点课题研究、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机制等基础研究调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搜集、整理、交流全域一体化、国内外区域经济、经贸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模式、信息和先进经验,建设合作交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各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相应自律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协调发展;加强与国际间各社团组织的联系往来,向会员单位提供外方的市场动态和产品需求信息,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外会议会展、招商推介和考察交流等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全国性或区域性会展(经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区域合作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组织赴日、韩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及国外开展项目招商、产品宣传和企业对口交流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长三角一体化、对口支援、共建园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示范试点,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实施绩效评估等;受政府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委托,开展区域经济、经贸合作有关的业务工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或受委托举办区域经济、对外合作交流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研讨、展览、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出版区域经济发展刊物,建设相关网站,利用互联网帮助企业扩大宣传,开展区域经济、经贸合作等宣传教育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