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日前签署《关于继续合作开发建设苏宿工业园区的备忘录》。经过协商讨论,两市同意苏宿工业园区商务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2016年底首轮十年协议期结束时继续顺延6年。双方商定两市均不通过财政体制集中工业园区财政收入,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免于上缴;探索以经济、土地指标奖励等方式,让苏州人、才、物的付出有更好的回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