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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量” 聚力“一体化” 全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地落实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战略落实,娄勤俭书记强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对江苏而言,既是机遇的叠加,更是历史的重任;吴政隆省长要求,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把江苏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更好地展现江苏担当、作出江苏贡献。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跟进、主动对接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有力推动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重点诉求列入国家《规划纲要》;牵头组织编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提出我省需要落地落实的重点任务;制定出台《江苏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平台项目和重要改革举措清单》,逐一落实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制定“施工图”和“时间表”。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牢牢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三大国家战略在我省叠加共振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全力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下好“先手棋”,着力抓好突破重围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是我们面对内外挑战再度突出重围的一步‘先手棋’”。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要把握好“先手棋”的历史使命,更好地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形成在全球发展有竞争力、在全国走在前列的引领性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刻领会和把握党中央、省委的战略意图,充分认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密切与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协调对接,加快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更加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强化与浙江、安徽的战略协同,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经济社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径,着力提升发展紧密度、协同度、融合度,全力以赴推动形成“1+1+1+1>4”的正向效应。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调查研究、统筹推进,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的实践路径。

展开“大布局”,合力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娄勤俭书记指出,《规划纲要》中明确的“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既是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更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省内全域一体化为重点,全面展开“六个一体化”工作布局:主动加强与沪浙皖的深度对接合作,大力推进沪宁产业创新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等加快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创新一体化;充分用好江苏通江达海的地理优势,加快构建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积极推动与兄弟省市在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资源整合和要素流动“无障碍”,力争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协同各地各部门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扎实推进绿色发展一体化;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互联等技术,进一步提供社保、就医、养老、教育、文旅、出行、社会治理等更多方面的共享便利,高质量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从体制机制入手,实质性推动苏锡常、宁镇扬一体化,推动锡常泰与苏通跨江融合、南京都市圈、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更好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

聚焦“占先手”,积极构建一体化发展新体制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要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专门组建了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及12个专题工作组,研究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专题工作组设立方案》等制度性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更好地统筹起来,着力在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8个方面,推动加快建立一体化发展新体制新机制,努力在落实国家战略中“占好先手”。同时,注重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加大改革试点经验共享推广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力度,积极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在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投资(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政策和生态保护、公共信用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突出“齐发力”,推动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娄勤俭书记指出,就江苏而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热点在苏南、重点在跨江、难点在苏北,要“三点”并进、区域联动。省发展改革委将着眼于全省域整体谋划,坚持横向通力合作、紧密协同,对照《江苏实施方案》明确的8个方面重点任务、重点事项、重点政策,一着不让抓好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方面,将重点以9个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为主体,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加快苏北全面融入一体化发展;抢抓国家层面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契机,深化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高质量新型城镇化路径。建设协同创新产业体系方面,将深入实施高技术发展计划,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问题;协同两省一市,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一批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分行业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将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原则,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公、铁、空、水通达水平和联动能力,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方面,将协同推进长江、京杭大运河、太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更好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方面,将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确保覆盖全体居民。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推动跨区域公共服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培养。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方面,将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统领,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抓住用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方面,将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发展样板。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推进落实正在进行。省发展改革委将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奋力推动我省走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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